2021年8月26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徐爱波主任担任董宏的辩护人,并依法出庭参加法庭审理。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董宏利用担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原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亿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质证和辩论意见,董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近二十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该案系全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央视新闻频道多次进行公开报道,国内多家媒体也进行了广泛报道,徐爱波主任克服疫情防控期间种种不便,勤勉尽责,勇于担当,迅速加班加点完成阅卷,并确定了辩护策略,期间多次会见董宏,与其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切实保障了董宏的各项诉讼权利;在充分梳理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尊重董宏的意见,进行专业、有效的辩护,得到董宏本人的肯定和认可,实现了本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不负重托,圆满完成了本次庭审的辩护职责。